当前位置:首页 > 销售管理办法 > 正文

人防物资销售管理办法最新

接下来为大家讲解人防物资销售管理办法,以及人防物资销售管理办法最新涉及的相关信息,愿对你有所帮助。

简述信息一览: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

1、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确保其战时防空袭、平时防灾及服务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国家相关法规,本办法旨在制定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规范。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人民防空工程包括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2、法律主观:人防工程管理制度重要内容有哪些岗位负责制度。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应当根据人民防空工程情况,规定领导成员、管理人员、维护人员的维护管理工作岗位及其相应的责任,明确维修保养任务和内容。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

 人防物资销售管理办法最新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浙江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经省人民***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与管理,保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良好使用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4、将第一条修改为:“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浙江省防空地下室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5、因地质条件不适合修建的;(4)因建设地段房屋密集或者地下管网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法律依据:《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主管本区域的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工作。

 人防物资销售管理办法最新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提高人民防空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十七条 拆除建筑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上(含本数)的人民防空工程,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拆除建筑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下的人民防空工程,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报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

”十将第二十六条改为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可以委托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和工程质量监督资格的组织具体实施。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行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县级以上人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民防空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并接受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投资建设主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出具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

根据湖北省人民***2013年第358号令《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的第39条规定 公用的人员隐蔽工程等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领取人防工程使用证书;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的平时使用,应当将使用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的收取标准应当公布。第十四条 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纳入财政管理,专项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手续或者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的,规划、建设部门不得办理其建设项目规划和施工的发证手续。

如何有效地加强人防国有资产管理

1、一)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二)坚持“三权分立”,将国有资产所有权同***宏观经济管理权,企业经营权相分离。(三)坚持有效控制制约,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

2、取得领导支持和重视,优化财务工作环境 财务工作是人防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人防建设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财务部门应就现实中财务工作存在的问题,积极给领导当好参谋,主动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主管领导应同时加强对本单位财务工作的领导,用好人才、建章立制、开源节流、严抓管理。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重点宣传人防工程 管理的法律依据和人民群众使用和维护管理人防工 程的权利和义务,动员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人防工程 的维护管理工作。首先,要做好向各级领导和有关 部门的宣传,及时让他们熟悉和了解人防法律法规 和相关政策。

4、第三条 人防工程要列为本单位固定资产,建立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和完善的维护管理制度。如因维护管理不善,经批评教有不改的,将由市人防部门收回处理。

5、第六条 本市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个人建设和使用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平时使用人防工程实行有偿使用的原则。第二章 人防工程的建设第七条 本市人防工程的规划应当按照平战结合、地上地下结合、单建附建结合、配套建设的原则确定。

关于人防物资销售管理办法,以及人防物资销售管理办法最新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