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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管理细则

简述信息一览: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1、该《办法》分总则、从业资格、执业管理、管理责任、法律责任、附则6章38条,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中国保监会2006年7月1日颁布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6〕3号)予以废止。

2、第十条 应稳健经营,加强内控,提高管理能力,防范化解风险。第十一条 应以人民群众需求和利益为导向,积极开发保险产品,制止销售误导,确保公正、及时理赔。第十二条 应恪尽职守,勤勉高效,严格自律,发挥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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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的。但是《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中说“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5年的不予受理报名申请”。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4、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保险公司发现保险代理机构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其保险产品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纠正。保险代理机构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拒不改正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终止与保险代理机构的委托代理关系。

5、保险公司以及保险代理机构不得向已经由其他机构办理执业登记人员发放执业证书,并且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除非在原单位注销,才能正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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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要求,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销售活动中不得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保险销售人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1、第一百六十一条 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2、第一百六十六条 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立专门账簿记载业务收支情况的。

3、保险营销员或代理人在展业中如果违规或违法,不仅会受到法律处罚,也会被整个行业拉黑,刚开始违规,情节不严重进行扣分处理,如果情节严重涉及违法方面,当事人会被禁止从事整个行业的任何岗位。法律分析保险营销员或代理人在展业中如果违规或违法,会对其行业扣分。保险营销员和代理人其实是一个概念。

4、保险公司违规理赔怎么处理对违法违规的直接责任人,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违规的直接责任人构不成犯罪或情节较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种类为:(一)经济处罚以涉案金额的大小分别给予不同档次的处罚。

保险公司营销团队管理办法(2)

保险团队管理方法二:加强团队协同作业 寿险团队比一般的团队更重视团队意识。寿险团队之间永远有各种业务竞赛,每个团队夺取冠军的斗志,只有依靠团队意识的落实和团队荣誉的重视,才能产生更高的绩效。

保险团队管理方法三:善用竞赛激励业务工作是每个月都有业绩目标的高挑战性工作,相对地,也是挫败感较大的工作。想持续创造团队高业绩,团队主管就必须善用各种竞赛或其他激励手段,而且必须是常态性的。每个月,团队主管都要有一个业务推动办法,来持续激励团队中的每一个营销员。

为了让您更加了解保险团队管理办法,下面为您介绍部分资料:保险团队管理方法一:尊重每一个人。请记住“有人就有业绩”的观念,所以,团队主管要尊重每个营销员的潜能,千万不要只把重心放在高绩效的营销员身上。在保险业,业务明星只是少数,更多的业绩是许多普通的营销员创造的。

第二十九条保险营销员应当在所属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自觉接受所属保险公司的管理,履行委托协议约定的义务。第三十条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应当出示《展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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