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为大家讲解畜禽销售管理制度,以及畜禽交易市场制度涉及的相关信息,愿对你有所帮助。
1、第一条 为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2、为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追溯、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3、第四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对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五条 市人民***对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协调。各级人民***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实行责任制,统一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市场开办者应当如实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市场名称、类型、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市场内食用农产品种类、摊位数量等市场信息。
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鉴定前,省级人民***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保护方案,***取临时保护措施,并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分析:关于畜禽养殖管理规定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是现行针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专项法律法规,适用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污染防治。现行法律法规尚未专门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关于部门管理职责。
从事经营性渔业苗种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渔业苗种生产许可证。未取得渔业苗种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经营性渔业苗种生产活动。渔业苗种生产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注册执业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在长春市办理“兽药经营许可”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吉林省兽药GSP检查验收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详实准确。)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经营场所、仓储、验收养护等设施、设备情况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详实准确。
已批准生产的兽药制剂,凡改变处方、剂型、给药途径和增加新的适应症的,亦属兽药新制剂。第三条 凡从事新兽药研究、生产、经营、检验、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关于畜禽销售管理制度,以及畜禽交易市场制度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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