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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商业调拨

简述信息一览:

***管理办法

***的经营单位和医疗单位对***的购买证明、处方不得涂改。第十七条 ***的经营单位和医疗单位应当建立***收支帐目,按季度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查处。医疗单位购买的***只准在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品、第一类***注射剂处方为1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第二类***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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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品、***、医疗用毒***品和放射***品。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实行特殊管理。购用***品、***、放射***品必须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除放射***品可由医技科按有关规定进行***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

***品,***和易制毒品化学管理的具体办法(《***品和***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由国务院规定。

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办法中规定药品网络销售的主体有哪些

1、《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制定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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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也主要是在强调需要提供处方才能购买药品以及对于处方的一个相关的管理的要求。

3、网上销售药品需要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资质证书。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成熟,中国互联网药品交易发展迅速。在中国,网上售药必须要具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

4、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控制经营范围、不得违规赠药品、网络销售实行实名制、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网络销售企业信息报备。控制经营范围: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仅能销售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

进口药品管理办法

《进口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对药品注册、申报、审批等方面做了规定,包括监管机构、文件要求、技术资料、审查流程等,要求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进口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于2007年颁布,该法规适用于所有境外药品在中国境内的注册和申报,旨在提高药品质量、加强监管、保障人民健康。

本办法所称口岸检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以下称口岸药品检验所)对抵达口岸的进口药品依法实施的检验工作。第五条 进口药品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者《进口药品批件》后,方可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手续。

第三章 进口药品的合同和质量标准第十一条 进口药品的外贸单位,必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并按本《办法》对外签订合同。进口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合同副本和《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或《一次性进口药品批件》报送到货口岸药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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