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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销售需要许可证吗?

简述信息一览:

南通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

使用液化气要严格执行《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的管理规定,连接减压阀时要拧牢,减压阀、橡胶垫不能丢失,再用肥皂水涂于接口处试漏;如发现漏气,应重新拧接,直至不漏气方可使用。

使用液化气前必须仔细检查液化气瓶连接的所有管路、接头、阀门等是否完好。液化器具使用橡胶软管规定每半年强制更换一次。液化气罐与用气器具或供气系统严禁***用软管连接,要用硬管连接。禁止用任何方式强行开关液化气钢瓶角阀等使用液化气罐前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液化气罐必须要有的标志、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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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题主是否想询问“液化石油气可以穿墙吗”不可以。根据查询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信息显示,液化石油气钢瓶与灶具连接的软管不得穿墙、窗户和门,连接软管长度不得大于两米,每20个月必须更换。

南京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燃气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供应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供给生活、生产使用的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简称液化气)、天然气等用作燃料的气体。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燃气管道及其设施,是指城市公用煤气和液化石油气管道,及其附属的阀门、集水井、调压房、计量装置等设施(以下统称燃气管道设施)。第三条 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管理,均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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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天然气接收门站前的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液化石油气罐车不得用于充装其他介质。 钢瓶充装管理制度 ①为加强钢瓶充装的检查管理,杜绝不合格钢瓶充装和钢瓶超装,特制定钢瓶充装管理制度。 ②凡需充装液化石油气的钢瓶,实行灌前检查、充灌过程检查和灌后复检责任制。检查员和充装员应严格把关,并做好检查记录和充装记录等工作见证。

禁燃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市人民***规定的期限内停止使用原(散)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改用清洁燃料。禁燃区内不得建设新的燃烧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和装置。

成都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的安全使用,维护用户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生活、生产等使用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气体燃料。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成都市人民***关于废止〈成都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2月18日市***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从事管道燃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等经营的,向市人民***燃气管理部门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的,向区(市)县人民***燃气管理部门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 设立液化石油气换瓶站,应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劳动、工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场所一律不得存放充有液化石油气的钢瓶。第三十三条 在本市销售、安装、使用的燃气器具,其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严禁销售、安装、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用具。

第十八条 新增管道燃气工业用户,应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向燃气企业提出申请,公共建筑用户、民用户直接向燃气企业申请;新增液化石油气用户,按市人民***有关规定申请并办理手续。禁止非法从事中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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