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销售中的“双录”机制,旨在保障消费者权益,通过录音录像技术记录销售过程,实现行为可追溯。让我们深入解读现行的监管规定,了解如何在实践中落地执行。
法律分析:从产品销售专区管理、录音录像管理、内部制度管理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对专区“双录”管理作出比较系统性的规范。
银监会关于双录的规定是,要求逐步实施金融类产品销售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简称“双录”),加强金融类产品的全过程风险管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整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的核心是鼓励银行类保险代理机构探索远程双录制度。
银监会规定的双录保留时间时为产品终止日起6个月后或合同关系解除日起6个月后。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录音录像资料至少保留到产品终止日起6个月后或合同关系解除日起6个月后,发生***的要保留到***最终解决后。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保障电子商业汇票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十五条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活动中,票据当事人所使用的数据电文和电子签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有关规定。第十六条 客户开展电子商业汇票活动时,其签章所依赖的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和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应向接入机构指定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的注册审批机构申请。
根据《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电子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贴出人名称;(二)贴入人名称;(三)贴现、转贴现或再贴现日期;(四)贴现、转贴现或再贴现类型;(五)贴现、转贴现或再贴现利率;(六)实付金额;(七)贴出人签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二节付款:第五十八条 提示付款是指持票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向承兑人请求付款的行为。 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电票最长不超过12个月。商业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 天。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9-0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公布为准。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四十四条电子商业汇票当事人在办理回购式贴现、回购式转贴现和回购式再贴现业务时,应明确赎回开放日、赎回截止日。赎回截止日是指办理回购式贴现赎回、回购式转贴现赎回和回购式再贴现赎回业务的截止日期,该日期应早于票据到期日。
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产品和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固定资产、股本权益性投资。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用途。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互联网贷款业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当然,不排除由于贷款机构没有足够的放款资金,因此也会出现冻结贷款资金的情况。消费贷款额度监管要求?2020年5月,银监会为了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的经营行为,发布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越来越快了,涌现出了各种各样的贷款产品,一些人挖空心思借款,想尽办法把资金用于一些用途,其实有很多方面,是不允许互联网贷款进入的。那么互联网贷款不能用于哪些方面?其实国家早就发布了相关的条款,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
专家认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还有一定的修改空间,建议将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调整到50万元以上,期限调整为3年。对于互联网贷款的受托支付标准,也建议进一步放宽。
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传统业务,信贷风险是世界各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接下来请欣赏我给大家网络收集整理的信贷风险控制方法。 信贷风险控制方法 进行大数据风险控制主要为三部分:征信大数据挖掘,征信大数据加工,大数据风险控制应用。 征信大数据挖掘: 大数据互联网海量大数据中与风控相关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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