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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和溯源制,向未成年人售酒者,处2000元以下罚款。详细分析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销售酒类的公司需要酒类零售许可证。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酒类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经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药酒、保健食品酒类除外。
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酒类经营者***购酒类商品时,应向首次供货方索取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限生产商)、登记表、酒类商品经销授权书(限生产商)等复印件。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酒类生产、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酒类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前款规定的生产者应当到当地乡、镇人民***备案,乡、镇人民***应当加强管理。第三章 流通管理第十一条 本省酒类销售实行许可制度。但酒类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酒类产品的,可以不申办酒类销售许可;供消费者当场饮用的酒吧、饭店、饮食摊点、售货点等场所销售酒类的可以不申办酒类销售许可。
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的决定》已于2018年5月31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第一条 根据《贵州省酒类生产、经营管理的若干规定》(黔府办〔1988〕17号文)的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全省所有酒类产品生产企业(不分企业的隶属关系和经济性质),均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产品范围为:白酒、黄酒、啤酒、果酒、露酒和发酵法酒精等。
5、据贵阳市商务局酒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贵阳今年7月施行《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办法》以加强酒类流通管理。根据《办法》规定,贵阳行政区域内销售酒类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到所辖区、市、县的商务部门申办酒类销售许可证。
二)广播:每套节目每小时发布的酒类广告,不得超过二条;(三)报纸、期刊:每期发布的酒类广告,不得超过二条,并不得在报纸第一版、期刊封面发布。第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依照《广告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罚。
因为酒业只是行业的一个大分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酒类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加强酒类产销管理,保证酒类产品质量,节约粮食,保护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酒类产销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九)《鞍山市洗浴业管理暂行办法》 删除第十六条,即: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商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删除第二十条,即: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鞍山市商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此外,根据以上修改对本规章的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
鞍山是中国辽宁省的一个城市,虽然不如一些大城市那样拥有大量的夜生活场所,但作为一个有着一定工业基础和文化积淀的城市,鞍山也有一些适合一个人去的酒吧,可以提供不同氛围和体验。静吧类:这类酒吧通常环境比较安静,装饰风格简约或者有特色,音乐轻柔,适合一个人静静地享受酒水,同时阅读或思考。
不可以,酒类是专卖商品,未经许可,是不准买卖的,是违法买卖,如果未经批准,私自买卖,将受到酒类专卖机关的处罚。在工商局的分类中,酒属于食品类的一种,卖酒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酒类许可证怎么办理需到当地所在酒类管理办公室申请。
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八条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
第六条 市场应当设立负责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或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控本市场的食品安全状况。 第七条 市场应当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应与入市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明确食品经营的安全责任。
这项工作应当由专人负责,具体内容包括生产加工过程控制、卫生管理、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检验等。
六防“低”。“低”是指在价格上明显低于一般价格水平的食品,价格太低的食品大多有“猫腻”。七防“散”。散就是散装食品,有些集贸市场销售的散装豆制品、散装熟食、酱菜等可能来自地下加工厂。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
这个问题我是这样理解的,仅供参考:未成年人保***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而在字典里酒的定义为:用高粱、米、麦或葡萄等发酵制成的含乙醇的饮料。
对于禁止未成年人饮酒问题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对于未满18岁喝酒的行为建议出台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禁酒法律,明确规定未满18岁饮酒属于违法行为,任何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浓度大于5%的酒精饮料。
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条例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违反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
第二章 申请酒类销售许可证备案登记 第六条 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第七条 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 (一)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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