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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销售佣金管理办法

接下来为大家讲解保险销售佣金管理办法,以及保险销售佣金管理办法最新涉及的相关信息,愿对你有所帮助。

简述信息一览:

保险经纪佣金比例规定

长期合同的(尤其是15年以上的),但缴费期较短(一般5年以内的),比例就比较低了,第一年可能在10%左右。尤其是趸交(即一次***完)的,比例一般只有2%左右。提成/佣金看起来是很好,但要挣得到才是高收入。

该《通知》将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通知》规定,个人寿险保单支付的直接佣金标准,趸缴保费的直接佣金占保费的比例不得超过4%。对于期缴保费的直接佣金总额,占保费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5%,并且对直接佣金占各保单年度保费的比例上限作出了规定。

保险销售佣金管理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佣金计算主要是根据险种及缴费年期设定的,缴费期长短会影响首佣与续佣的领取期限,目前大部分长期缴费产品能够领取5-10年,但每年的比例也是逐年下降的,最高不超过总保费即每年缴费金额×缴费年限的4%。

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险经纪公司是指依照《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规定,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单位。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保险经纪包括直接保险经纪和再保险经纪。

保监会关于规范佣金

保监会2011年发布了《关于规范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从保险条款和合同、年金保险业务经营、犹豫期、销售佣金、保单贷款、客户信息保护等七个方面对人身保险业务经营上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规范。最受关注的是其中关于营销员销售佣金的相关规定。该《通知》将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保险销售佣金管理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规范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以规范人身保险业务经营,其中对营销员销售佣金比例方面,《通知》要求按照产品种类确定最高值标准。

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作为保险人,保险公司应依法支付代理人(保险营销员)手续费(佣金)。佣金是保险公司给营销员的报酬,与投保的保户不发生直接关系。佣金通常仅指首期佣金和续期佣金,还包括附加佣金(即业内通常所说的OR),附加佣金通常是以增员奖金、管理津贴的形式出现。

经纪人佣金是指保险经纪人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而依法收取的“中介费”(具体支付办法由当事人约定)。

保监会对佣金的监管

保监会一直在这方面加强监督监管制度.尽管保险监管机构出台了禁止“返佣”的规定,但目前的实际状况是有禁不止———客户得到了好处,一般不会主动举报营销员“返佣”的问题,因而也就谈不上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于是,只能寄希望于营销员的自我约束,逐步放弃“运盐”的短视行为。

保监会2011年发布了《关于规范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从保险条款和合同、年金保险业务经营、犹豫期、销售佣金、保单贷款、客户信息保护等七个方面对人身保险业务经营上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规范。最受关注的是其中关于营销员销售佣金的相关规定。该《通知》将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对于营销员佣金标准的规定,旨在鼓励保险公司发展长期、期缴的保障型业务。保监会正在推进保险公司根据业务品质支付佣金的做法,此思路在《通知》中有所体现。

保险代理人的佣金制度

1、”《保险法》第125条“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险人,保险公司应依法支付代理人(保险营销员)手续费(佣金)。佣金是保险公司给营销员的报酬,与投保的保户不发生直接关系。

2、还有一个车险、汽车保险业务员的佣金一般在10%-25%左右、假如售出一份3000元的车险、那么他的提成大约是在300元-750元之间、一个业务能力较强的汽车保险业务员、每个月的工资还是很可观的。

3、年交费的话,比例是最高的,一般是期交保费的35%以上,如果碰上搞活动,可以最高到期交保费的50%(有的公司直接提高佣金,有的公司会发奖品给业务员,也有又发钱又发东西的)。一般年初(春节前后)和销售淡季(天热的时候),保险公司都会为了提高销售而搞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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