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农药销售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农药销售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法律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条 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负责,自觉接受***监管和社会监督。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第七条 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
2、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3、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制定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农药有关的国际条约与本条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本条例自19***年5月8日起施行。
4、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农药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续。农药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农药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
5、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河流堤坝、铁路、机场、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有害生物的。农药管理的主体:《农药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国家,省、设区市、县人民***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1、第二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农药登记、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或参与制定农药安全使用、农药产品质量及农药残留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2、第一,农药的登记制度。农药登记制度是一种市场的准入制度,指的是农药生产企业在生产农药和进口农药前,必须首先要向农业部提出农药的登记申请,农业部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对申报的产品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就批准登记,并发给农药的登记证。这是第一项基本的法律制度。第二,规定农药生产许可制度。
3、实行许可证制度。《农药管理条例》是为加强农药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制定。由国务院于19***年5月8日发布并实施。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
4、农药登记申请资料应当真实、规范、完整、有效,具体要求由农业部另行制定。第十六条 登记试验报告应当由农业部认定的登记试验单位出具,也可以由与中国***有关部门签署互认协定的境外相关实验室出具;但药效、残留、环境影响等与环境条件密切相关的试验以及中国特有生物物种的登记试验应当在中国境内完成。
5、《农药管理条例》第6条: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生产(包括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和分装,下同)农药和进口农药,必须进行登记。 《农药管理条例》第20条:……禁止收购、销售无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无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无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农药。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农药经营许可的申请、审查、核发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第四条 农业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2、《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农业部2017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3、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也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相关规定。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应当符合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定。
4、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是5年。其依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17年8月1日实施的《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其第三十三条规定,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5、开一家农资经销店,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如果要售卖农药,需要办理农药销售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
1、政策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农业部农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河南省农药管理办法》。***条件:以下单位可以经营农药:(1)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2)土壤肥料站;(3)农业、林业技术推广站;(4)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5)农药生产企业。
2、携带购买的农药或者农药包装,找当地农业局执法大队调解。按照新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第二十七条 农药经营者应当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销售日期等内容。销售台账应当保存2年以上。
3、不能收购、销售无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无 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无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以及检验不合格的农药。 (3) 农药经营单位应当向使用农药的单位和个人正确说明 农药的用途、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
4、第二十条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站,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农药生产企业,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单位可以经营农药。
第一条 为加强对农药经营使用的管理,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和使用农药的,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工作。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农药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农民和农药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畜安全,保护农、林业的生产及生态环境,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农药经营、使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经正式登记和临时登记的农药,在登记有效期限内改变剂型、含量或者使用范围、使用方法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农药经营许可的申请、审查、核发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第四条 农业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和使用农药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生产和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 第五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1、应即用即配,不宜久置;短期贮存的,应由专人密封保管。(9)施药液用量应根据不同的施药方法、防治对象、果树品种、生育期等情况确定。(10)配制农药应选用无杂质的清水,不得用配制农药的器具直接取水。(11)农药应当按照农药标签推荐的农药剂型和方法配制。
2、农药使用的注意事项,你有哪些了解呢?农药是农民使用最多的东西,在种植粮食的时候必不可少的东西,但现在农药使用也存在很多问题,那农药使用的注意事项,你有哪些了解呢?第一点选用不当防治效果差。一次性使用的药物种类很多,不同剂型的杀虫剂混合使用以降低药物效果。
3、停止使用同类农药 果园出现药害后,当确定是哪种农药带来的危害,在未完全解除药害之前,尽量减少农药的使用,尤其是不得再度使用已明确产生药害的农药品种和剂型,防止加重损失。用清水立即冲洗 如果施药浓度过大造成药害,要用喷雾器装满清水,朝果树叶片反复清洗,以冲刷掉残留在叶片表面的药剂。
4、农药使用要注意哪些事项 适量原则 每一种农药的使用剂量都要严格控制,使用量过少,防效达不到要求,用量过大,会产生药害,因此在使用农药时,要根据植株具体的情况进行调配,切忌盲目添加。
5、一是有机磷杀虫剂遇碱易分解,不能和碱性农药混合使用。二是有些作物对有机磷药剂比较敏感,应避免药害,最好先进行试验再使用。三是有机磷类药剂具有胃毒、触杀、熏蒸、内吸等多种作用方式,使用时应注意选择应用。四是有机磷类药剂一般温度高时,毒性更大些。五是有些药剂对光很敏感。
关于农药销售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农药销售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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